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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首例价格串通案处罚结果公布:涉事企业和经营者各被
发表日期:2013-05-28 07:27:05   来源:晋龙太达特种气体    浏览次数:

本报讯 5月20日,太原市物价局向社会公布太原首例价格串通案处罚结果。2011年12月,省城市场化经营的溶解乙炔气价格,在同一时间统一上...

  本报讯 5月20日,太原市物价局向社会公布太原首例价格串通案处罚结果。2011年12月,省城市场化经营的溶解乙炔气价格,在同一时间统一上涨,针对这一反常现象,太原市物价局展开调查,成功查处这起价格串通案件,对涉事的5家企业和一名经营者分别处以1万元罚款。

   2012年年初,清徐县物价局陆续接到溶解乙炔气用户关于气体价格上涨的反映。溶解乙炔气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价格变动由市场决定,经营者可以自主定价,但反常的是,众多经销溶解乙炔气的经营者在2011年12月1日同时提高了价格。

   随后,太原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执法人员前往清徐县、古交市、娄烦县、万柏林区、杏花岭区等县(市、区),走访了大量溶解乙炔气终端经营者。经营者反映,由于没有其他货源,他们销售的溶解乙炔气受制于一些溶解乙炔气生产企业成立的“山西工业气体商会”,只能被迫涨价。

   通过对终端用户的走访,执法人员开始对溶解乙炔气批发、生产环节进行倒查。最终确定串通涨价的始作俑者,太原市大通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全金鑫气体有限公司、西山万隆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清徐县同辉溶解乙炔厂、清徐县永胜福利乙炔厂和谢某(晋中市人)。2011年5月开始,太原市大通工业气体有限公司等溶解乙炔气生产企业协商进行行业整合。在此过程中,企业间产生了串通涨价的协议。当年11月23日,太原市大通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以“山西工业气体商会”名义制定“文件”。该“文件”要求,原市场平均价为45元/瓶至50元/瓶的溶解乙炔气出厂价上涨到60元/瓶,零售价则上涨到80元/瓶至85元/瓶(原市场平均价为65元/瓶至70元/瓶)。太原市大通工业气体有限公司等采用电话通知、开会布置等方式,要求溶解乙炔气经营者从2011年12月1日起涨价。

   太原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工作人员说,涉事企业和经营者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最终定性为价格串通案件,经过履行法定程序,市物价局对串通涨价者分别罚款1万元。价格串通案件本应处以重罚,考虑到本案违法经营者积极整改,主动消除违法结果,涉及行业规模小影响不大等因素,物价部门决定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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